法律问答

证据调查期内被纪检监察限定人身自由,未来假如判处,算有期徒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2-13 15: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我国刑法中关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在客观方面拘禁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指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现为使用足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如实施绑架、关押、禁闭等。 从你上面的陈述可以看出,那个人并没有对你朋友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只是采用恐吓、胁迫等精神强制手段,所以构不成刑法238条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但是你报案肯定是有实质效果的,因为那个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那个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鉴于这不是刑事案件,所以你们要承担取证责任,可以拿一个录音器录音笔等东西,将那个人的话录下来。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证据。
  •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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