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右侧通行离右边停车位有一定距离,我左前方有一个松花江,行驶中,松花江没打转向灯直接右转想要进入停车位,我一边刹闸一边躲着往右拐了一下,还是碰上了,我车头和他车右侧撞上了,我被撞到停车位里了,今天交警大队来记笔录,有一个问题是,你觉得你在这件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因为我刚刚接触电动车,才骑行了不到一个月,我也不懂我在这方面有没有责任,我就说的我不懂,也签字按手印了,完事后了解的人说我根本没有责任我是正常行驶,他应该是全责,我不应该回答不懂,这样会给我划分责任,请问一下律师,我这样的回答会不会被划分到责任,麻烦了

2018-09-04 09:4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 骑电动车被撞谁承担责任需要看谁的过错较大,如果损失不严重,没有人受伤,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就选择报警处理。
    1、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
    2、对方没有强险的话也可要求对方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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