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工地工作,怎样赔偿脚趾骨折,赔偿标准是多少?

2019-12-15 09:1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我国对于工伤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在上班的时候摔倒导致骨折,当然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你去申请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骨折赔付都是全额来陪的。单位进行出钱,包括住院费,治疗费,以及相关的陪护费用等等。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建议上班发生意外造成骨折后,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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