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补偿可以被起诉一年以上吗?土地是房地产吗?

2019-12-15 11:2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判的行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关于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标准:1,有的规定包括人身损害补偿,有的不包括,如《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而《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2,有的规定只补偿直接经济损失,有的没有明确规定,如《水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国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二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如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执行中的其他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那么,行政诉讼费收取标准应该是多少?行政诉讼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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