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8岁的老人收养了5岁的少女,可以拿孤儿证吗?需要什么手续,由哪个部门处理

收养
2019-12-16 06:4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你好,根据收养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领养登记程序:领养人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 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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