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需要带离婚证书吗?我丢了离婚证书

离婚
2019-12-16 13:0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办理复婚手续,不需要当事人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状态才能复婚。  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可以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办理复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领完了离婚证,则仅仅代表着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并不意味着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了。如果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依法分配,则双方还是可以协商分配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依法分配。
  • 复婚确实需要离婚证,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复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