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掉了我姐姐的房子。我去代理处签了销售合同,但我没有给代理所有人提供委托书,也没有公证书。中介没有找到房主来证实我是否同意为他出售房子。因此,合同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吗?是真的吗?

公证
2019-12-16 13:3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有效吗?合同为代理人签字,但是没有授权委托,此种情况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从专业角度来讲,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简单来讲,此处的代理就是指未得到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暂时未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被代理人追认了合同,则合同生效。一旦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不生效。
  •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
    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行为,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委托人授与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称为授权委托书,简称委托书。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
    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房产是若干个共有人的共有财产,若将全部房产委托他人,则斋全体共有人的共同实施授权委托行为;部分共有人需要办理房产委托的,只能就属于基本人所有的房产份额实施授权委托行为。
  •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授权委托书办理注意: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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