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五个人一起喝了一杯。我们中的一个在警察局和警察打架。我没打架。我站出来反抗,指控我们妨碍公务,拘留了我37天,并在审判前找到了一个担保人。我能少判几个月吗?

2019-12-16 18:2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被刑事拘留:
    1、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将公民刑事拘留,意味着侦查机关认为该公民涉嫌犯罪。家属可以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刑事拘留的时间、涉嫌的罪名、关押的地点、执行的机关。
    2、公民被刑事拘留,应该重视,刑事拘留不像行政拘留,若干天就出来,接下来很可能是转为逮捕,一旦转为逮捕,将长期羁押。
    3、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可以做两方面的工作:
    一、送些贴身衣物到看守所,通过看守所转交;
    二、寻求法律帮助。
  • 喝酒打架双方协商已和解,派出所还要追究,应当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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