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房子租给二房东然后租客在房子里面自杀了合同上面什么都没写。 房子现在不能住卖也卖不掉, 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赔偿么?

2019-12-19 06: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租房合同一般由房东出具,由房客确认合同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生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地点
    明确租赁地点、位置或门牌号码、房间号码等具体情况。
    2、租赁时间
    明确写明租赁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是否有免租期或装修期等其它约定时间。
    3、房屋租金
    明确写明该房屋租金价格,是否有递增等,避免日后扯皮事情发生。
    4、相关费用
    明确写明水电暖网等相关费用标准,便于日后进行收取。
    5、责任义务
    明确写明双方责任义务,即房东(甲方)应提供什么服务,不到位如何处理,租客(乙方)应遵守什么约定,违约如何处理等等。
    6、其它
    其它约定要根据该房屋或房东的具体要求而定,可列入合同内。如房屋内是否有其它租赁物需要后附清单,如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由哪方进行维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损坏由哪方进行维修等等,都可以作为其它项写在合同内。
    租赁合同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约束,本着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制定,无论合同内有什么约定,双方都应熟知合同内容,确认认可后双方签字即为生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随意违约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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