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吃了最低生活津贴,父母不得不拆除并归还房子,但儿子有家庭和孩子,房子不够住。他能申请廉租房吗?

2019-12-19 14: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或权属状况说明;  
    (4)选定估价机构的证据;  
    (5)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及送达证明;  
    (6)拆迁人有权处分产权调换房屋的证明及产权调换房屋的估价报告;  
    (7)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8)不少于三次与被申请人协商的记录;  
    (9)已达成协议数超过规定比例的证明;  
    (10)其他应当提交的与裁决有关的证明材料.
  •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7个条件。市民可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以下7个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局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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