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上是一年,押一付三,租了2个月,二房东要求提前一个月交下个季度的房租,我本身不想再租,能否住完3个月

2018-09-04 17:3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 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租赁房不按时缴纳房租的,通常解决办法如下:
    不停的催缴。
    如果对方逾期未交房租已久,建议多尝试上门催缴,给对方施加压力。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缴。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签订有租房协议,按照协定的逾期未缴纳房租进行处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帮忙维权。拖欠金额较大的,建议提起上诉,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要求对方搬走。
    告知对方,如果不立即缴纳房租,将会收回房屋,不再租用。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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