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贷款还没还,但有登记证。登记证是抵押登记。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

2019-12-19 16:53: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权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
    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
    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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