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我想把我分得的房产与女儿共有(只有一个女儿,十五岁),抚养权在她妈妈手里。我无工作,今后的生活需要收取房租来保障。我担心女儿妈妈在女儿未成年,手握监护权,把百分之五十夺去,所以不知道房产上写还是不写女儿的,不写我又怕以后再婚引起很多麻烦,请邦忙指点下。

离婚
2018-09-04 18: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夫妻共有房产改名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房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同时打民政局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并进行离婚登记的办理。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以及房产归属达成合意的,只能够通过到法院走诉讼程序来请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