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女儿房产继承协议怎么写

2021-04-07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那么,你知道女儿房产继承协议怎么写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女儿房产继承协议怎么写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儿房产继承协议怎么写

一、女儿房产继承协议怎么写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最常见的法定继承人就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三、继承的开始由谁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或者由遗嘱执行人负责通知。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当事人因继承纠纷起诉道法院的,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分割遗产时,法院应当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待分割遗产协商完毕或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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