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男性,55岁,由于没有多余的钱交养老保险金,就经人介绍找到朋友的儿子帮忙给私下办理一个病退,因为他之前有办成功的先例,从2012年到2015年先后给他12万多,由于是认识人,当时给钱也没有手续,到现在事情没有办成,也不给退钱,找他办事的人有好多,之前被拘留,但是在前几天他取保候审了,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话,我还能要回钱吗?朋友的儿子是我们当地给政府领导开车的司机,

消费者维权
2018-09-04 19:5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退是指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 以重庆为例怎么办理养老保险事项的登记?
    一、办理内容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记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1.办理范围
    参保单位新招的未参保或漏投保的职工、调入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死亡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续保的、行统单位职工参军、上学、教劳改或判刑等的,
    2.人员增减变更登记
    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
    (2)增加人员的应提供《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与单位建立或解除的劳动关系证明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6)出国的应提供护照、出国定居证明
    (7)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等有效死亡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将资料报行统办审核;
    (2)行统办根据资料办理参保、变更或注销等手续。
    三、办理时限:
    办理参保登记,所提交的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办理人员增减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办理注销登记,资料齐全且无欠费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承办机构
    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