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岳父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头部受伤。他已经住院大约20天了。我丈夫和他们的岳母都被照顾好了。请问我丈夫和他的家人是否必须支付去医院的费用,老板是否必须支付延误的费用?此外,有没有像岳父的营养费这样的索赔?最高索赔额是多少?

2019-12-21 18:5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您的情况可以比照上述情况进行对照。但打字、复印、律师等费用暂时还是需要您自己承担。如果您找律师了,上述问题完全可以咨询您的律师。
  •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没有统一的金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首先,在治疗终结后(出院3-6个月)申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数额为:当地上年同行业人员年均收入x20年x(11-伤残等级)X10%+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等+残疾用具+(出院后至评残前一天)的误工费。
    行业年均收入各省都不一样,以统计局公布为准,如农村户口、城镇居民、木工、建筑个人等,首先要寻找证据证明对伤者最有利的行业,农村户口最低了。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各省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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