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明明知道别人有配偶,却和别人同居,用法律怎么判断

2019-12-22 10: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前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而同居未经结婚登记,不会演变为事实婚姻!”付律师认为,他们这种关系只能属于同居的关系了。
    关于同居关系的界定,众说纷纭。从各学者的观点中,可以把握到他们的共性:  第一,当事人双方为异性,即同居只产生在男女之间。这就排除了同性之间的共同居住的情况。如朋友(同性)之间的合租房屋一起居住。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这点是与婚姻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之间也就只差这一登记要件了。”付律师认为,正因为少了这一登记要件,才产生了离婚的法律后果与同居关系解除后法律后果的迥然不同。
      第三,男女居住是“有性居住”。这里的有性居住是指男女在居住期间有性生活内容,这就区别那些虽然是异性的、也达到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人合租或一方借住于另一方家里但他们之间并无性生活的那些情况。
      第四,同居关系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公开性和自愿性的特点。同居必须是一种连续的行为状态,且同居的对象应该稳定,双方是出于自愿,对外并不隐瞒。所以,那种“一夜情”、“嫖宿”就不是同居关系。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在2001年修改时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此规定主要是针对所谓“包二奶”不良社会现象而作出的禁止性规定,由于“禁止包二奶”不是规范的法律用语,所以如此表述。
    对于婚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将其当成一种特殊类型案件受理。
  •   不算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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