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现在已经工作不到半年了。公司无缘无故解雇了我。我如何索赔?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2 11:3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第一,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该主张受到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单位满一年还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第二,关于证据材料,您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作服工作证,社保交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三,公司如果辞退你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你还以向公司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同用人单位达成合一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
    (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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