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了。公司支付工资到月底合法吗?

2019-12-22 15:1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确实规定,必须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
    2、涉及到社保问题,那么最好在月头提出辞职,单位也在当月终止下个月社保。不然产生的社保费用,就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了。工资从离职时应当结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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