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拆迁协议中安置面积、房屋类型、安置确认函的差异是否可以索赔?

拆迁补偿
2019-12-23 08:1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屋买卖拆迁协议有许多种情况,需要不提问题具体分析。比如,签订拆迁协议后,未满5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动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先要看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根据规定,因市政工程拆迁安置的动迁房五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如果房屋产权合法,房屋所有人也愿意出售这个房子,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基本是有法律效益的。因此如果已签买卖合同,如无法定解除事由,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的。如果要解除合同,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要以双方买卖合同为准。
  •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关于你的拆迁赔偿问题,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
  •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