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亲有欠债,把房子过户卖给女婿的亲姐姐,若被起诉,法律会追究这房子吗?父亲与女婿的姐姐法律上有亲属关系吗?

2018-09-05 06:3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因此,即使房子发生过户,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就该房子优先受偿。

  • 1、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甚至可以说,诉讼活动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证据运用的好,甚至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所以,债权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即使最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也应养成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好习惯。
    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如果不及时保存、固定,就有可能灭失。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一旦灭失,就很难再补正。没有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甚至会出现“有理变无理”的情况。
    2、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案由。
    虽然绝大多数欠款都是因为借贷产生的,但是,现实中也存在因为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款。这个时候,债权人就要充分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向律师说明,委托律师后,在律师的指导下,考虑是以基础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还是以借贷来主张权利。
    3、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机构来处理。对于合同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即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约定具体法院的管辖。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 如果房子只在公证处进行公正,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冻结了房产的,可以要求与出售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房产所有权应以登记为准,虽然已经签订合同并进行了公证的,但尚未办理过户的,该房屋产权仍归对方所有,法院的冻结行为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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