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妈把外婆赶出家门不赡养,舅舅不是外婆所生,他们属于组合家庭,外公带着舅舅3岁,外婆带着我妈1岁组合家庭。像这种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嫌弃外婆老了83岁就不要她了。我们想告他们一家人不赡养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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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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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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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放弃
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因为在其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已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也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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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