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拍卖的房子有房地产证,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以原所有人的名义签发的。这次拍卖合理吗?

拍卖
2019-12-23 14:3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  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
    (2)、
    (3)、
    (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