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2016年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2019年才审批下来,没有等到经济适用房,2018年我给儿子在长治市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儿子贷款买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的经济适用住房是老公还有我和儿子共同申请人,儿子的房产证能办下来吗?经济适用房我才知道被老公偷偷买了2万房号这样办儿子的房产证受影响吗

2019-12-24 05:4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作出之后,用人单位是先归还银行贷款还是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律没有规定,但用人单位对自己未经人民法院执行措施冻结、扣留的资产,有自行处分权,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并非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服的,一裁终局的可以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裁终局之外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