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辆汽车与行人相撞,行人过马路,精神状况不佳。交警有保险。保险公司将如何判断责任?预付所有医疗费用合理吗?

2019-12-25 10:1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在医疗机构救治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困难,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工伤认定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在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不再需要垫付,出院时可及时进行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
  • 行人横穿马路撞车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中国人民交通安全法,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全部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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