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独资贸易中心的清算将被取消。谁是债权人?没有任何费用,公司如何出具清算报告?

公司税务
2019-12-26 12:4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企业因任何状况停止经营并要合法终止相关债权债务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成立清算组清算后方能向各个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注销清算费用的具体流程如下: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基本户注销(开户银行)—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缴销公章财务章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境外公司代表处无需成立清算组)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刊登注销公告(境外公司代表处无需刊登公告)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税务注销最好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税局专管员做完公司帐务检查后方可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深圳公司注销费用及流程
    五、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一般由贵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六、工商局受理核准注销后并领取注销通知书;
    七、向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并领取注销回执;
    八、向公安局缴销公章、财务章;
    1、企业因任何状况停止经营并要合法终止相关债权债务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成立清算组清算后方能向各个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流程如下: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基本户注销(开户银行)—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缴销公章财务章
    2、公司清算组备案(境外公司代表处无需成立清算组)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刊登注销公告(境外公司代表处无需刊登公告)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4、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税务注销最好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税局专管员做完公司帐务检查后方可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5、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一般由贵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6、工商局受理核准注销后并领取注销通知书;
    7、向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并领取注销回执;
    8、向公安局缴销公章、财务章;找专业财务公司代办的好处:
    (1)代理财务公司的专业性;
    (2)代理财务公司熟悉流程;
    (3)节约办理时间;
    (4)节省精力;
    (5)提高注销的效率;注销公司流程繁琐,所需资料多,耗时长。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
  • 企业债权担保是指企业为申请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担保债权 :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权担保风险的意见》,各银行将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
    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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