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4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我们签劳动合同,但不买社保,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7 12:24: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照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依照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依照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在要求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同时要求补足用工第一年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期间11个月的工资。此外还可以要求补足四年期间的社保费。 综上: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工第一年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的工资补偿,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交足四年的社会保险费
  • 现在市场上大多数公司都选择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写字楼租赁需要考虑租金、写字楼与周边环境、交通、工作时间提供等问题。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系转租,出租方应提供其租赁合同和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写字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写字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首次租赁写字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4、租户如果要将承租的写字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供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
    5、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6、有些比较老的写字楼会有电话容量的限制,租户如果对于电话容量要求较高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7、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10、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单方解约权的约定。
  •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如果不买社保怎么办呢?根据我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详情有关公司不买社保的内容   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或是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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