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部分土地都平均分给每一个人,但村里没让确权,现在又要强制性收回,干部说这是建设性用地。他们这样收回合法吗?再一个建设用地他们也没有审批,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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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
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
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
合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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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确权流程: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
结婚证、无房证明、
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
(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
(1)项
(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
(1)项
(2)项
(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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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