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无限期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遇到了运营困难。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书。公司必须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和额外奖金。该公司表示,在给定时间后,将不会支付薪酬和奖金。我们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奖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8 19:2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如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情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赔偿金;如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主动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主张加班工资、补偿金、赔偿金,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违法解除合同应按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一年的工作年限要赔两个月的工资。下面是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给他人人身或者财物造成损害,要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所谓赔偿金,是指当事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为弥补另一方的损失而负担的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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