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属于国企,1995年参加社会统筹买养老保险,一直买到2019年,如何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谢谢

2019-12-29 04:1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办材料:
    1、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
    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续缴养老保险费  此外,《办法》实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若本人自愿申请,企业或授权经办单位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可允许其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延迟期限不得超过5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按90%计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80%计发。
      为了保障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适时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本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
  • 如果你以未缴纳养老保险金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不过,获得经济补偿金,你需要向仲裁委员会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具体区别如下:  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互济性和社会性。人寿保险是商业行为,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人身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负担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人寿保险实行自愿投保原则,全部投保费用由投保人自己负担,保险费率按险情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费率,人寿保险因属企业经营性质,具有盈利性。  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的给付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社会平均工资等条件,按规定给付。人寿保险金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除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外,还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让老百姓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例如我市自1987年实行养老保险统筹以来,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从每月82元增长到2006年的1018元,年均增长
    14.2%。这是商业人寿保险不具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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