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工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30 06:4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能要回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 以下是各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
    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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