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有外遇。她丈夫的父亲和妻子的情人杀了她后,她自首了。你需要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2019-12-30 08:0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重婚,即有配偶者丐他人结婚; 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⑶、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⑸、另一方无过错,即没有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⑹、当事人必须前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捉出损害赔偿请求; ⑺、必须因严重过错刑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 因一方外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追究男方重婚的刑事责任
  • 配偶有外遇,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吗?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   首先,婚外恋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同的。构成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其中,“以夫妻名义”是指他们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情形。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俗称的“包二奶”,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若所称“有外遇”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而仅指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的话,您就无法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必须是在离婚的条件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但没有离婚,则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可见,如果妻子不与丈夫离婚的话,就谈不上损害赔偿的问题。   此外,无过错方依据新《婚姻法》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其配偶,而不应包括与其配偶形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因为,《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确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能约束与婚姻家庭关系无关的第三者。何况,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目前还都没有对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而只是把它们当作是违反道德的行为。所以,不能请求“第三者”赔偿,而只有在离婚时要求丈夫对妻子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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