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上个月,我发现怀孕的医生建议休息一下,并准备离职。当他做辞职报告时,领导不同意。他说他身体健康。上班后,他建议他辞职,并签署了辞职协议。他答应(用自己的钱)帮助临时社会保障。现在他食言,拒绝支付社会保险。他能仲裁吗?

仲裁
2019-12-30 18:1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职时,社保需要转移,以下是社保转移的流程:
    首先要在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开具一个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且缴纳社保;第三步就是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把社保缴费凭证和社保转移申请一起交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如果以上的步骤都没有什么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社保转到转入地。
  • 社保退费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
    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
    );
    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只有自己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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