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将我正在承租的店面到银行做抵押贷款,要求我们承租人一同到银行签署合同,要求我们承租人同意在房东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有权查封我们正在承租的店面。这样做是否极大损害我们承租人的利益。我们该怎么办?

2018-06-29 12: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可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 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
  •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  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
    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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