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房屋7月1日过的户,在产权过户以前我早已申请办理把物业管理费转出去,7月8日才批了出来,如今新小区业主规定物业管理这里赔付,说物业管理沒有通告他自己就把钱转出去了,这一钱在小区业主都还没产权过户以前步骤早已走完后,这一物业管理费是跟房屋的還是跟自己的,物业管理有犯错吗/

2020-01-01 11:3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房屋过户手续流程与要交资料如下:基本流程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到总咨询台初审,打印合同(报税用,报指导价)。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产权证。  
    2、查档二楼34号窗口,卖方本人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填表排号查询。  
    3、报税一楼总服务台,交产权证,卖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出示以上证件原件),查挡资料,有公正书的需交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递件一楼60号窗口,出示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税票,合同原件。领取取件通知单。(4个工作日后可取,商业用房虚看房后通知)  
    5、取件一楼
    57、58号窗口拿取件通知单领取税票(维修基金票)到总服务台排号88号窗口交税,交税后拿税票回
    57、58号窗口(需排号),出示双方身份证,单方取件只需买方出示身份证,填写取件确认单后到27号窗口排号打印新产权证到70号窗口贴完税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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