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离婚,上年他早已提起诉讼过。如今他又提起诉讼离婚

离婚
2020-01-01 16:3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范围
    一、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具体包括:房屋、汽车、存款、股票、家电、日用品等
  • 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不执行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的,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父母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如果一方未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在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可参考下面给出的格式。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