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之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家庭成员签署的土地所有权变更是否有效?

其它
2020-01-02 10:0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四川省为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户主变更〕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
    (四)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 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解决这块地是谁的?谁在用?将来怎么用?收益归谁?的问题。
    具体的办理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咨询了解。
    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