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进家动手摸自己强行把自己按倒在床脱下他的裤子还要脱我的,我自己一再的反抗下他终止了行为,告诉老公后老公过去揍他,并报警,虽然报案但因为老公太傻没有报强奸,派出所问话后第二天回复就拘留那男的10天,这合理吗?强奸未遂不是要判刑的吗?

刑事辩护
2018-09-06 05: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奸淫幼女罪(现罪名为强奸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的行为,其特征是: 1.被害幼女的年龄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2.一般地说,不论行为人采 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 犯罪;3.只要双方生殖器接触,即应视为奸淫既遂。”
    二、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你朋友强奸幼女情节是否恶劣、认罪态度如何、被害人是否谅解等情况不明,目前难以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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