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2007-2010公司买的社保,个人部分可以退出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2 2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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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你可以去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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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外地农村户口离职,凭单位的离职证明、退保申请、身份证、社保卡等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退取个人账户金额;
(2)城镇户口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可以申请退保。现在也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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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由为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才会受理。
在劳动者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受理并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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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