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既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收到预付款,中介人收到别人客户的预付款,现在不想租,我觉得违约了吗? 我需要支付预付款吗

2020-01-02 21:5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防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 租房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及注意事项,共分为六大类,具体租房合同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如何防骗: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设施情况写清楚,检查家具、家电等情况,防止房东以此为借口克扣押金。合同越详细越好,不要因为怕麻烦仅仅口头协议。
    3、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而应选择季付、月付租金。
    因为这样即使出现问题,租房者的经济损失也不会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笔的租金不要草率决定。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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