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的社会保障已经暂停一年多了,我的丈夫必须支付,我可以用他的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障
2020-01-02 22: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金领取条件有以下解释: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 社保已停交一年半,再续交的方式是:  
    一、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到原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参保。所需资料是:身份证、社保卡、户口薄(均需原件),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二、外地户籍人员: 1,持本市《居住证》人员:到原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参保。所需资料是:身份证、社保卡、户口薄(均需原件),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2,未办理《居住证》人员,到原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参保。所需资料是: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原件,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