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名厨师 每月工资4500!上个月的20号跟老板请两天假休息 老板没给假 又说一天扣三天工资 !我以为他开玩笑的 就没当真 当天晚上他给我发短信说你不用来上班了 工资一分没有 。当我第三天早上去饭店的时候 新厨师已经去上班了 ,可我的工资2000多却不给 ,这可咋办啊?

2018-09-06 09:2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报酬,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用工后给予劳动报酬。不给工资可以通过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来解决。
  • 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存入其本人账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系数应该是
    21.75天/月。

    1、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月工资收入÷174。

    4、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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