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批发企业只能在收购牛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而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