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东西湖动迁人头费多少钱,房子是如何赔偿,常有这些赔付

2020-01-07 09:3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 国土资源局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协商确定。现在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各拆迁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拟定补偿的参考标准作为双方协商的依据,但不是强制或硬性的标准。
    因此赔偿标准请您向东城区办事处咨询。 对于房屋装修较特殊的都可参考各镇区参考补偿标准执行,如不满意可用评估的方法解决。具体法规或参考《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业停产补偿标准》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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