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其他地方被判缓刑,并向居住地的司法办公室报到。如果我想在试用期内到其他地方工作,可以吗?

2020-01-07 14: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去报到,超过1个月,直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好自为之!n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 曾被判处缓刑且已执行完毕的,是否能出国,取决于目的地国的签证政策,我国法律并不限制。建议咨询目的地国驻华使领馆为准。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判过缓刑的人,刑期满了,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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