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能否只赢总公司而不赢分公司?

仲裁
2020-01-08 03:4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如果不去,会被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那么有败诉的可能性,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去仲裁委拿一下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那看对方申请的什么,然后找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针对性的进行抗辩,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又起诉到法院的,被告必须要把证据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而不是在开庭前)交到法院,答辩状是可交可不交的。
      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是二个完全不同的程序,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按照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在劳动仲裁中提供的证据,以及需要另外向法院提供的证据,都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另行向法院进行举证,也就是说需要另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如果没有按规定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的,对方可以拒绝进行质证,法院也可以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争议涉及多项内容的,必须一一列出,否则,遗漏部分不予受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一旦明确为证人,在仲裁庭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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