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丢了贷款合同,去银行补办了一份,但我没有盖章。这份合同有效吗?

2020-01-08 10:0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补办合同需要你对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补办。
  • 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 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
    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
    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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