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对方借钱,到期不还,中途有保人,怎么能取回钱呢?

2020-01-08 10:4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发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债务人提供了担保物,在债务到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将担保物留置,以其变卖的价款得到优先受偿。
    3、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债务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搜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及相关证据后,会将支付令申请的副本及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复制品,邮寄给债务人,要求其答辩。
    5、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不足以发出支付令的,会转入诉讼程序,但是债权人不同意的除外。即便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可以于诉讼程序之中继续举证,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6、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权人有权持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债权人如果对于手中证据有足够的信心,可以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
    8、债权人同时有权主张逾期还款的违约利息。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方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方保证人即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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