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婚前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但是当时没有做公证,然后又结婚了,请问婚后可以去公证我婚前买的房子为我个人的私有财产吗?

公证
2020-01-08 11: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产权房的离婚分割,通常夫妻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 在办理涉外结婚公证时应注意:
    1.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出具公证。
    2.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
    3.对于在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无结婚证的,经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
    4.对于解放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写有民间结婚证书,且在结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可以换发方式,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公证书。
  •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和政策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就是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公证。那么,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三、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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