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个月以后,夫妇一起贷款买房。 贷款还没有下来。 一方能取消贷款吗

2020-01-09 02:0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
    二、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三、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的,可以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依法对房产进行分割,并且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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